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镇街道办信息公开
【战疫】制订村规民约 巩固战疫成果
作者:admin  来源:红色确山   时间:2020-02-24 10:39:03  浏览 人次
    



关于制定《村(居)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参考稿)发给各镇街道,请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修改完善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村规民约,并抓紧组织实施。
   
村规民约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村(居)民行为规范准则,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督促村(居)“两委”干部发放到位,把“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宣传到户,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用村规民约助力提升群众自我防控意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中共确山县委组织部  确山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0日

 

 
附:村(居)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参考稿


                 
**村(居)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
(参考稿)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全体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村(居)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全体村民必须自觉遵守:
  
一、服从管理听指挥。自觉主动宣传国家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不发布虚假信息和不实图片,不信谣、不传谣。
  
二、“六不一戴”严遵守。所有村(居)民要自觉遵规守法,不扎堆聚集、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打牌赌博、不留客待客、不随便出门,确需外出,一户三天出去一人,凭村(居)委开具路条出行,出门的一律佩戴口罩。
  
三、严把卡口防输入。积极参与卡点值班,大家的事大家管,大家的门大家看。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车辆、救护车辆之外,外来车辆人员一律不准入本村,进出人员一律登记检查、量体温。
  
四、移风易俗见行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简办。
  
五、如实报告不隐瞒。不准隐瞒家中外出返乡人员情况,如实报告登记本人或亲属的真实出行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本人或亲属疫区出行史、途径地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
  
六、及时救治不误病。村(居)民如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告,镇卫生院询问情况后对确认的发热病人按程序转送至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就诊,不得私自前往医院就诊。
  
七、严守规定不擅返。家有在驻马店市以外的亲朋,要明确劝导亲人不给自己和家人添乱,呆在原地就是贡献,疫情不结束不要回乡,特殊情况确需返乡的必须提前向村(居)报告,经县乡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回来,并一律定点隔离14天,费用自理。
   
八、主动申报少外出。一律不准到县外务工,确需外出的必须提出申请,持证外出。一律不准到疫情严重地区,外出的一律不允许返回。对从疫区私自返回、隐瞒实情的,广大村(居)民为了自身安全要及时举报或向村(居)报告。
  
九、注重清洁讲卫生。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室内外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十、“十户联防”相守望。10户左右成立1个联防小组,推荐1名组长,联防户之间相互监督;每户选1名代表,积极参与村里代办事项、卡点执勤等志愿服务工作。
  
以上规定望广大村(居)民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者,请大家及时主动向村(居)委会举报,举报电话*******,经核查属实一律纳入村民“黑名单”管理,不得参加村里任何评先表彰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党员干部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处罚。 
  本村规民约从2020年2月20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村(居)民委员会    
         
                                   2020年2月


  政务要闻 更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迎战到...
确山县乡村振兴工作排名位居...
县委书记路耕、县长蒋贵印一...
县长、县总林长蒋贵印主持召...
政协第十三届确山县委员会第...
全省发改系统就业收入分配和...
县委书记路耕主持召开基层党...
全市现场会在确山县召开
全市“三个一批”项目建设观...
确山县举行全省第七期"三个...
网站导航
确山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14012423号  网站标识码 4117250004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7及以上浏览器 豫公网安备 41172502000110号
地址:确山县未来大道西段559号  邮编:463200  电子邮箱:qsxzfdzzw@163.com
承办: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技术支持:山谷网络    联系电话:0396-7025699